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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面对开发商逾期交房且房屋未达到交付标准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与开发商协商。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房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发送催告通知。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开发商发送书面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交房义务。三、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如果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您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及利息,同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四、向相关部门投诉。您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政府部门的介入和帮助。五、提起诉讼。如果上述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六、违约金计算。违约金的具体数额通常在购房合同中有所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七、注意事项。在维权过程中,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与开发商的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八、如果开发商已经进入破产程序,您还可以作为债权人参与破产清算,争取自己的权益。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您的权利和应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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