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使用山东,我是济南王胜军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你们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经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同意,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预收物业公共服务费,但预收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业主不同意就不能提前收取。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需要委托律师,可以再电话沟通或面谈。
青岛市城阳区硕阳路绿地国科兰亭郡小区,原交房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实际交房日期为2023年8月1日,并要求预交半年物业费,是否合理,后期存在争议的地方,作为业主如何进行维权。
您好,欢迎使用山东,我是济南王胜军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你们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经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同意,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预收物业公共服务费,但预收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业主不同意就不能提前收取。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需要委托律师,可以再电话沟通或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