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像摄影是“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属有著作权的作品。影楼为顾客拍摄照片,实际上是受顾客委托而创作摄影作品。影楼未经顾客同意,不能保存或销毁顾客肖像,应无条件的移交给顾客,且不得额外收取底片费。 影楼拍照不给底片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属于“霸王条款”,即使有消费者签字同意也不能改变其本质。
拍照前商家未告知不提供底片,拍照以后选片时告知底片须每张另附20元,12315人员已上门协商之后商家提出退款为解决方案。本人认为可根据山东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第48条之规定要求商家提供底片故不同意退款,坚持索要全部底片。
人像摄影是“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属有著作权的作品。影楼为顾客拍摄照片,实际上是受顾客委托而创作摄影作品。影楼未经顾客同意,不能保存或销毁顾客肖像,应无条件的移交给顾客,且不得额外收取底片费。 影楼拍照不给底片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属于“霸王条款”,即使有消费者签字同意也不能改变其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