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即代通知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后,就不需要再为劳动者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了。
本人在单位上班期间得病,术后恢复良好,但是单位要求上班,如果不上班单位就不给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请问单位的这种做法符合法律法规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即代通知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后,就不需要再为劳动者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