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学校不认为或不主动申报工伤情况下,职工家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一个月至一年内向人社局工伤保险处申报工伤认定,最终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工伤认定处进行调查和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以上解答仅供参考,需要委托律师可与我联系,山东舜玉律师事务所 王胜军律师为您解答。
家属系27年教龄的小学带编教师,上班期间心脏疼痛坚持一天至下午学生放学后离开学校,(在校期间曾口头请示第二天前往医院检查)回家途中(事发地为居住小区楼下,未到家)突发心梗,马上抢救无效去世。背景:无基础疾病、一周前新冠肺炎刚康复。请问是否算工伤或因公牺牲,相关单位未告知流程或如何保障自身权利,家属权利救济途径有哪些?
您好,如学校不认为或不主动申报工伤情况下,职工家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一个月至一年内向人社局工伤保险处申报工伤认定,最终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工伤认定处进行调查和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以上解答仅供参考,需要委托律师可与我联系,山东舜玉律师事务所 王胜军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