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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依据上述规定,赔偿一般涉及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若经鉴定有伤残等级,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赔偿计算是根据您的损失确定的,例如医疗费是根据医院的诊断、票据,误工费根据误工期、工资流水等确定。您可以先根据证据材料自行或者委托律师核算赔偿,再与保险公司以及对方协商,如协商无果您也有权利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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