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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口头承诺的工资和实际发的不一样,一定要找公司领导问清楚。不能糊里糊涂的工作,如果他的解释是你能够接受,就安心工作。如果不能接受,阐述你的理由,或者是实在不能满足你的要求,可以跟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对方按照承诺的要求支付工资,如果对方拒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对方支付,还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于实习期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关于加班费,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你应当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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