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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您所述,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承租方逾期未缴纳房租,房东不可以强制收房,但是房东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不支付房租的,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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