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和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按月支付;原工资是指根据工伤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小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费。
律师您好。入职新公司五个月后,在公司内因工受伤,骨折休养三个月,在正常上班期间,工资是基本工资2000多+绩效,总共5000多元。在家休养期间,公司只给发放基本工资2000多元(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请问这符合法律规定吗?谢谢。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和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按月支付;原工资是指根据工伤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小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