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发工资的行为可以进行协商,投诉,仲裁,诉讼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仅可以就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向用人单位主张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二倍工资差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