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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的规定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作三个月公司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工资,您可以此为由离职,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工资拖欠您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与经济补偿金一并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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