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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在一个月内签订的,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据此,您可以主张相应的双倍工资。其次,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如单位拒绝支付,您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据此,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之前向单位主张过权利,而是5月份才首次向劳动监察投诉,则可能面临着3至5月之间的部分工资超过时效的可能。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另外,该条例第17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据此,目前尚在劳动监察机构处理案件的时限内。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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