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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属于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拿回您应得的工资报酬。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因此,拖欠农民工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工单位承担工资清偿责任,建议劳动者收集拖欠工资的证据,比如合同书,工资欠条,与工地负责人通话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工友证人证言等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责令有关单位支付工资,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判决支付农民工工资。
劳动监察单位的电话是12333,如果遇到有劳动单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33进行举报,投诉。
根据《法律援助法》规定劳动者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属于法律援助范围,劳动者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代为诉讼维权,会有免费的法律援助律师介入处理为劳动者维权拿回您应得的工资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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