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种情况医学上叫并发症,他的发生难免,但要是治疗不及时,就是医疗事故;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以上解答仅供参考,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我父亲于6月10日下午两点在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在主治医生安排下做了前列腺穿刺手术,手术地点在普通彩超室(不是无菌手术室),无麻醉状态下穿刺取活检组织,术后只进行了普通表面消毒,未进行其他的抗感染措施,导致我父亲第二天高烧40℃不退,伴惊厥颤抖,无意识状态。期间主治大夫找不到,护士和值班医生不重视。6月13日血检,发现引起血液感染。我的诉求:这种有创的操作不在无菌手术室是否违规?导致现在的血液感染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院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您好!这种情况医学上叫并发症,他的发生难免,但要是治疗不及时,就是医疗事故;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以上解答仅供参考,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