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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单位未依法支付待岗期间的工资、生活费您可以申请仲裁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的约定,变更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劳资双方协商一致,企业具有一定自主经营权,但是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调岗。如果未协商,单方调岗,劳动者可以要求按照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单位要求签署自动离职您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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