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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您是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您作为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工作即便没有满一周,您工作几天都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建议您注意留存签订的协议,出勤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您工作期间以及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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