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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关系自用工开始建立,公司无权随意辞退员工,无故辞退您若是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若与公司沟通无果,您可以准备劳动仲裁申请书、劳动合同、辞退通知等证据材料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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