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对平台的关注。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您好!依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您所述,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您可以依法先行向本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单位的违法行为,若仍不能解决的,还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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