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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向人事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辞退员工,应当支付代通知金,且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应包含基本工资、津贴、绩效等固定收入,年终奖也应计入赔偿金额中。因此,公司应当按照n+1的标准支付赔偿金,即16000元,而不是只支付100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您,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公司应当按照n+1的标准支付赔偿金。在类似案例中,法院通常会支持劳动者的主张,要求公司按照n+1的标准支付赔偿金。例如,在某案例中,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员工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建议明确要求赔偿金:您可以明确要求公司按照n+1的标准支付赔偿金,即16000元。保留证据:保留与公司的沟通记录、劳动合同、工资单等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可能的劳动仲裁或诉讼。咨询律师: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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