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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等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以及您的陈述,首先,关于对方欠款的问题,如果您与对方有约定随约定,约定您给对方提供服务,对方应支付相应的价款,如果有证据证明拖欠的事实,对方不予支付且协商不成的,可以准备民事起诉状、双方的身份信息、证据材料等,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法院的判决为准。其次,关于您无证经营的问题,如果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办理营业执照,未进行办理的,一般属于市场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只有涉及治安处罚或违法犯罪行为的,才由公安机关处理。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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