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遇到安置办发放的过渡费被户主霸占的情况下,您可以依法采取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共有财产的处分、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用途等应当取得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除非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
首先,您应当与户主进行沟通,尝试解决争议。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至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满足以下条件: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和管辖。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证据和证人信息。
在诉讼中,您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这些证据可能包括过渡费的发放记录、银行账户信息、与户主的关系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您对过渡费有权利的文件或通信记录。
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害,而户主拒绝通过协商解决问题,那么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在整个过程中,可以为您提供法律咨询、起草诉状、代理诉讼等服务,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