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房屋交付后,开发商应当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协助购房者共同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至于各具体单体楼栋办证的时间先后,可能与房屋的单体验收情况和开发商的工作安排等因素有关系。
小区一共10栋楼,举例:1 2 3 4 号楼先交房 5 6 7 8 9 10 号楼后续陆续分批交房,后期交房的8 9 10号楼已经公示办理房产证(且截止到目前后交房的已经办完了)找到售楼处回复是:领导没通知再可以办几号楼的房证,什么时候会再办证也不知道,总之会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办好。我的问题是 同样一个小区为什么后面收房就可以享受“即买房即办证”的政策?为什么先交房的业主一直不给办理
新建房屋交付后,开发商应当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协助购房者共同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至于各具体单体楼栋办证的时间先后,可能与房屋的单体验收情况和开发商的工作安排等因素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