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才使用。因个人原因不想要不适用第二十四条。可与经营者协议退部分货款,发货开具发票即缴纳税款。
购买苹果手机后,因个人原因不想要了,拆封未使用不超过7天(实际1天内),请问可以退款吗?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4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才使用。因个人原因不想要不适用第二十四条。可与经营者协议退部分货款,发货开具发票即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