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但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且经调解无效的,法院也是有可能会判离的,即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不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意愿而定的,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感情确已破裂并且调解无效基础上做出准予离婚判决。以上解答仅供参考,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我俩是14年底认识的,自由恋爱,17年五月一结的婚,5月5号在他老家金乡登的记,19年6月12号生的第一个也是目前为止唯一的一个孩子,是个男孩,目前四岁了,从小孩半岁左右就不在我们身边了,跟着他姥姥一块生活,包括现在上幼儿园也是在他姥姥那边,我们有时候周六周天会回家看他,其实感情从一开始谈恋爱就不是很合,几乎整天酗酒,酒后失控,砸过人家车,和我朋友打过,也摔过我手机,守着我妹在的时候也想动手打我,从我妈家里的时候喝多了也闹,不止一次,全村人都知道,从怀孕五个月的时候喝多了甚至说让我把孩子打掉,不要了,小孩出生时是妊娠期高血压刨的,早产两个月,花了十多万,那时候我住院没法和他共同承担,提离婚的时候要求我把住院的费用和他一块分担,我俩工资不在一块,都是各自的,也基本上很少在一起,我名下有辆车,是去年买的,他付的首付,我还的贷款,他名下还有个公司,实际经营的人是我,但是没提现股份啥的,去年从我这...
您好!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但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且经调解无效的,法院也是有可能会判离的,即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不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意愿而定的,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感情确已破裂并且调解无效基础上做出准予离婚判决。以上解答仅供参考,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