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内部的规定,目的是为了杜绝占座现象维护图书馆正常的秩序,不存在合不合法与合不合理的问题,既然图书馆已经将该项规定公示,学生是有义务遵守的。毕竟长时间放在空座桌上的书籍已经脱离了所有者的占有控制,丢失被盗的法律责任主要应当由占座者承担。
学校图书馆推出规定,桌子的私人物品超时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该桌位使用权,任何人有权清理掉放到指定位置,清理产生丢失学校图书馆概不负责,请问这一条规定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有法律依据吗,麻烦给指点一下。如果物品丢失,应该由谁承担责任,是实施清理行为的人,还是学校图书馆,法律依据是什么,因为占座原因导致物品丢失应该运用哪一个法条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学校内部的规定,目的是为了杜绝占座现象维护图书馆正常的秩序,不存在合不合法与合不合理的问题,既然图书馆已经将该项规定公示,学生是有义务遵守的。毕竟长时间放在空座桌上的书籍已经脱离了所有者的占有控制,丢失被盗的法律责任主要应当由占座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