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因为你未达到法定最低结婚年龄,因此你和男方不可能进行登记结婚,在法律上属于同居关系,而彩礼则是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财物,虽然你未出庭应诉,但是法院的判决结果你是知道的,你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也正是因为你未出庭应诉,上诉期已经经过,想不执行生效的判决是不现实的。
在14。15岁的时候被姑姑安排相亲,相亲后被姑姑收取16万彩礼,我与男方同居3年有一个女儿,后来不跟男方在一起了,男方起诉我要回16万彩礼,我没出庭,我给了8万彩礼,剩下的八万让我以抚养费偿还,现在我想在诉讼还能有用吗?想不给这剩下的钱了
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因为你未达到法定最低结婚年龄,因此你和男方不可能进行登记结婚,在法律上属于同居关系,而彩礼则是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财物,虽然你未出庭应诉,但是法院的判决结果你是知道的,你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也正是因为你未出庭应诉,上诉期已经经过,想不执行生效的判决是不现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