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对平台的关注。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常员工在离职前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用人单位。之前已就克扣工资向单位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无需再次提出离职通知。
平台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因为克扣工资向公司提交被迫离职通知书,结果公司补交了所克扣工资,导致被迫离职不成立,这时可以提前30天提交离职通知书吗
您好!欢迎对平台的关注。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常员工在离职前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用人单位。之前已就克扣工资向单位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无需再次提出离职通知。
平台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