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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您外婆已经将其名下的房屋立遗嘱给了您母亲,则您外婆的其他子女均无继承权,若有遗嘱继承的,则不再适用法定继承。若您母亲去世,则依据该法律规定,您母亲的财产由您和您父亲依法定继承而继承,您的舅舅依法不享有继承权。但若您母亲并未通过遗嘱继承而享有继承权,则该房屋可能会涉及到法定继承,由您外婆的三个子女继承,如您母亲已去世,您母亲的份额由您和您父亲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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