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咨询为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需要提供2021年5月至2022年6月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但是有可能已过仲裁时效。以上解答仅供参考,欢迎进一步电话咨询18701069559。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本人于2021年5月进入单位工作,2023年8月辞职,社保于2022年7月开始缴纳,实际缴纳期限2022年7月至2023年8月,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交2021年5月至2022年6月期间未缴纳的社保或者赔偿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咨询为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需要提供2021年5月至2022年6月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但是有可能已过仲裁时效。以上解答仅供参考,欢迎进一步电话咨询18701069559。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