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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您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的,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您现在就可以离职。公司要求您写请假大半个月至下个月再写离职,没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您可以根据以上规定要求公司限期办理交接、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拒不办理的,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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