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对平台的关注。根据您的描述,我们给予建议如下:
从你说的情况,结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的规定分析,一审审限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建议你保持与承办法官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平台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给出以上建议,若要采取行动,建议您与专家面谈后再做决定。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我向板桥人民法院起诉状上交几个月,开过庭已过了几个月知今沒给判决,问一下为什么?
您好!欢迎对平台的关注。根据您的描述,我们给予建议如下:
从你说的情况,结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的规定分析,一审审限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建议你保持与承办法官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平台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给出以上建议,若要采取行动,建议您与专家面谈后再做决定。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