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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保险公司承担,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维权。法律规定并未将医疗费用的赔偿限定在医保范围之内。依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可知,只要是治疗交通事故所受伤害所花费的医疗费,保险公司均应当赔偿。医疗费的范围并不当然限定在医保用药范围内。医疗用药是医院的行为,治疗过程中,无论侵权人还是被侵权人,对于医疗机构针对病情及发展情况依据医学知识和科学方法采取的治疗方式、标准和用药范围均无法预见和控制。医保范围用药的限制条款,明显降低了保险人的风险,减少了保险人的赔付义务,限制了被保险人的权利, 若保险公司拒赔非医保用药部分,明显显失公平,非医保用药不应扣除 。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九条:保险合同约定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的医疗支出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保险人有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支出的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要求对超出部分拒绝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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