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咨询为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1、依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规定,关于补签劳动合同情况下的二倍工资争议处理问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事后补签的,如果劳动者没有证据证明补签劳动合同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形,则视为当事人意思自治行为,劳动者以未订立劳动合同为由主张二倍工资的,不予支持。2、关于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影响合同效力,则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来确定,建议您拿着合同当面咨询律师或直接拨打进行咨询。以上解答仅供参考,欢迎进一步电话咨询18701069559。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